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修理,承接 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业务。包括车辆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2.1.2服务期:维护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提前达到合同金额上限为止。
2.1.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一类机动车维修)或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范围包含汽车维修一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机动车维修或检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