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模式,中标单位分别与固原新能源有限公司、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灵武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1.1项目概况:
(1)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是“宁电入湘”的重要绿色能源基地,项目包含三个项目,分别为: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 5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宁湘直流配套西吉 34.5 万千瓦风电项目、宁湘直流配套隆德 15.5 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风场主要集中在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三个区县,涉及九个片区,其中:原州区五个,片区一原州石湾地块、片区二原州张崖地块、片区三原州申庄地块一、片区四原州申庄地块二、片区五原州区上马泉地块;西吉县三个,片区六西吉长义山地块一、片区七西吉长义山地块二、片区八西吉半子沟地块;隆德县一个,片区九隆德地块。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 5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宁湘直流配套西吉 34.5 万千瓦风电项目、宁湘直流配套隆德 15.5 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规划安装 144 台单机容量为 6.7MW、8 台单机容量为 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 10%、2 小时储能电站。规划建设 1 座 330kV 升压站、4 座 110kV升压站,通过新建的 110kV 线路接入该区域自建的固风330kV 升压站,以 330kV 线路接入六盘山 750kV 变电站,同时建设宁湘直流配套固原 10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配套建设储能100MW/200MWh,接入自建 330kV 升压站。
(2)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场址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 18km-32km,距中宁县直线距离约 22km-36km,场址中心坐标东经 105.838852°、北纬 37.291399°,海拔在1300m-1600m之间,场址大部分区域为丘陵,地形有一定起伏。附近有G6、G344和乡村道路通过,交通条件便利。拟新建1座大河乡330kV升压站,以双回330kV线路接入妙岭 750kV 变电站。项目配套建设调相机及150MW/300MWh储能。
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场址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14km-36km,海拔在1300m~1750m之间,场址大部分区域为丘陵,地形有一定起伏。附近有G344、G2012和乡村道路通过,交通条件便利。风电场共分为三块: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项目容量分别为225MW、150MW和125MW,共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拟新建1座大河乡33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柳泉乡和新庄集乡),2座110kV升压站各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大河乡33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妙岭750kV变电站。
(3)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分为南北两个区块进行建设,北侧地块场址中心坐标为 E106°31′14.79",N37°43′46.27",南侧地块场址中心坐标为 E106°33′28.84",N37°39′3.99",拟建场址总占地面积约69800亩(其中北区占地约34390亩,南区占地约35410亩)。光伏场区交流侧装机容量2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2400MWp。项目场址地形相对较平坦,地势开阔,局部略有起伏。项目北侧紧邻盐中线,东侧为国能灵绍直流配套 200 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西侧紧邻银榕线,南侧为定武高速,交通网络发达。
项目根据光伏基地场址范围走向以及功能分区分为南北2个区域,南、北区各建设光伏装机容量1GW,通过35kV集电线路分别汇集至南北两个新建330kV升压站。项目配套建设调相机及200MW/400MWh磷酸铁锂储能,其中灵武北区建设35MW/70MWh构网型储能,盐池建设165MW/330MWh储能电站。本项目拟通过2回330kV线路接入国华宁东电厂750kV升压站,330kV线路长度约43.6km+53.6km,为满足本项目接入要求,在国华宁东电厂750kV升压站扩建1台主变及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
(1)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主要承担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特种(作业)设备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监察、视频监控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主要承担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特种(作业)设备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监察、视频监控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主要承担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特种(作业)设备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监察、视频监控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个月,各项目服务周期以实际入场和实际离场时间分段累加计算,中间间断时间不计入。
2.1.5项目地点: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等级电力建设项目的业主工程师服务(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若合同无容量等级的描述,须提供合同甲方或网站截图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提供的业绩为200MW及以上等级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1个200MW及以上等级电力建设项目的业主工程师服务(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或安全副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工程名称、项目负责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3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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