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丰宁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丰宁新能源产业园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次物业管理项目为国华投资河北分公司所管辖国华(丰宁满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丰宁新能源产业园,地点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满堂村。产业园总用地面积116840.2㎡(约175亩),建筑面积27626㎡。园区整体规划共设两大分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别有对应的独立出入口。
生活区包括研发楼、宿舍楼、主出入口门卫值班室和换热站、园区物流车辆出入口门卫值班室和消防泵房。研发楼为四层建筑,建筑面积5986.8㎡,其中包括职工餐厅346.38㎡,自助餐厅195㎡,为园区企业提供研发、办公、管理、就餐场所。宿舍楼为四层建筑,建筑面积4871.81㎡,主要设置单人、二人及三人宿舍共87间,可住162人。主出入口门卫值班室和换热站建筑面积为281㎡,园区物流车辆出入口门卫值班室和消防泵房建筑面积为811㎡。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含行政办公管理、食堂及餐饮服务、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垃圾清运、化粪池及排污、绿化养护、消防安全保卫等保障性物业服务工作。
2.1.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1.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招标人物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网站食品经营备案查询截图或加盖行政部门公章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物业服务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后勤维修、行政会务服务中任意2项内容,且单份合同的单年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后勤维修、行政会务服务中任意2项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最终用户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但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2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