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厨具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连市 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厨具供应商招标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 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厨具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ZDLNCG2025-0616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大连市 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用厨具设备一批,预算为48.8678万元。费用由业主承担,由综合办公室(后勤)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大连市 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用厨具设备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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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对厨房设备进行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
6.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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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