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街70号
2.2 项目规模:拟新建2套 66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脱硫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产,自合同生效起,待招标方书面通知后,15个月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脱硫 湿式电除尘器装置 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CHDTDZ065/18-ZB-09301):2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湿式电除尘器装置、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技术服务、培训、参与性能试验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脱硫 湿式电除尘器装置 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两项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国内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湿法脱硫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不含扩容、增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脱硫系统出口二氧化硫浓度(基准含氧量6%)不超过35mg/Nm3)。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国内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不含扩容、增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02 15:50到2025-07-09 16: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