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拖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拖轮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现有8座业主码头,因冬季港区内覆盖冰层,船舶无法自行靠、离泊或航行,需专业公司进行拖轮破冰协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拖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含拖轮协助、船舶服务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材料)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4艘全回转港区作业拖轮,其中至少一艘须为自有拖轮,功率不小于6000马力。(自有拖轮提供《拥有权证明书》;租赁拖轮需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租赁合同及权属方的《拥有权证明书》)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近年内(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保障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3日8时30分到2025年07月10日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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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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