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已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新增VOCs和臭气治理设备,满足对VOCs排放量的有效控制,提取车间 VOCs 废气经“室内废气收集+送风机+12000m3/h 三级水洗塔+除雾器+引风机+烟囱”处理;污水站废气经“玻璃钢盖板密闭收集+送风机+5000m3/h碱洗塔+烟囱”处理;制剂车间和实验室 VOCs 废气经“废气管道收集+送风机+25000m3/h水洗塔+烟囱”处理,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安装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3)供货范围: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设备选型、设备集成、安装施工、调试及质保期售后服务。
2.3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及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定,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
(3)设备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性能稳定可靠。
2.4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安装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2)项目设计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保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施工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2024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企业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提供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提供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7月 4日至2025年7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相关事宜。
方式一: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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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