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威宁县板桥100MWMW风电项目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威宁县板桥风电场项目
(1)建设地点:威宁县板桥 100MW 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猴场镇一带。威宁县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西南部,南、西、北三面分别与云南省宣威市、昭通市接壤。项目所在地距离威宁县城直线距离约 44km,距离六盘水市市区中心约 24km,东侧南北向为S61 赫六高速,南侧与 S212 以及 G7611 都香高速紧邻,对外交通便利。场址区域高程范围在 2100~2600m 之间。
(2)建设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拟确定机型为WTG6.25-220A,轮毂高度为125m),可研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1778h。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采用地埋/架空线路方式,新建单回架空线路约38.4km,新建电缆直埋约21km;场内改造道路约6.37km,新建道路约 16.84km。场外大件运输道路运输里程约36公里。新建一座大营220kV汇集升压站,安装两台220kV主变压器,1×300+1×300MVA,大营 220kV 升压站最终出线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大湾低热值煤电厂 500kV 升压站,通过大湾低热值煤电厂联络变升压至500kV后接入电网,新建线路长度约14km(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项目储能采用共享租赁方式。
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4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总工期不变。
计划首台机并网时间:2026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0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威宁县板桥100MW风电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承包范围为项目风电场、道路(改扩建、新建)、升压站的工程建设工作,包括并网手续办理、征租地(包括临时租地、长期租地及永久征地)、拆迁补偿、全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含环保、水保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产生活供水工程)、工程调试、涉网试验(并网前及并网后)、项目并网、竣工验收(包括专项和用地)、质保等工程,标准化建设、达标创优。并对以上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和水保、环保、档案等负全面责任。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2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财务及信誉要求
3.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2投标人近五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3.1.3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1.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资质要求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附联合体协议书。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五年(2020年-2024年)承担过与本项目同等规模(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风电场 EPC 总承包通过验收的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承包人和监理三方盖章。
3.3.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以上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均具有近五年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相应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4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3.4.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4.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4.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 (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3.4.5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全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现场安全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4.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电气一次、二次、安全、质量、土建、资料等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0时00分;(时间根据通知,另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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