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5〕71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198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
2.2 建设规模: 2025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包含5项路面养护工程,建设规模详见下表。
2.3 监理服务周期: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讫桩号 |
养护性质 |
技术等级 |
里程 (公里) |
1 |
衡水市国道海天线(G338)大子文镇至衡水石家庄界段(下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
K252+000- K254+488 |
中修 |
一级 |
4.951公里 |
2 |
衡水市国道海天线(G338)西两洼乡至东里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
K230+640- K234+833 |
中修 |
一级 |
4.193公里 |
3 |
衡水市国道保台线(G240)肖张镇至国道 G339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
K202+500- K212+470 |
中修 |
一级 |
9.97公里 |
4 |
衡水市国道黄山线(G307)衡水市段部分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
K165+900- K222+888 |
中修 |
一级 |
56.988公里 |
5 |
衡水市国道保台线(G240)葛村南至郑口大桥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
K257+000- K263+430 |
中修 |
二级 |
6.43公里 |
2.5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 资格证书,并进行岗位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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