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邹县电厂除灰渣和脱硫系统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2.2 项目规模:邹县公司两台1000MW机组,项目包括除灰渣和脱硫设备检修治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邹县公司除灰渣和脱硫系统综合治理:邹县公司除灰渣和脱硫系统综合治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邹县公司除灰渣和脱硫系统综合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持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在火力发电厂除灰渣或脱硫系统设备检修或治理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14 09:00到2025-07-25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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