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乳山市南侧海域建设规模:1000 兆瓦级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 ZB2 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 (元) |
1 | 20 25-07-01 -429-01 | 229-1海 域使用论 证报告技 术服务 | 山东半岛南ZB2海上风电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项目用海资源 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海域生态 环境调查与分析(需具有CMA认证 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测),海域 开发利用协调分析,国土空间规划 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形成海域使 用论证报告。 |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山东半岛 南 ZB2海上风电项 目海域使用论证报 告并通过主管部门 评审。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 3 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职称及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