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暖通系统、水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海中心场站(四期)位于东台近海北条子泥,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42km,装机容量302.4MW,装有75台风力发电机组,共有上海电气、远景2个厂家2种机型(上海电气4.0MW风机63台、远景4.2MW风机12台),场区内建设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220kV 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2 回220kV 海缆接入海缆登陆点;华海中心场站(五期)位于省管区的竹根沙海域,离岸距离约 40km,装机容量200MW,装有50台上海电气4.0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以一回220kV海缆送出;四、五期项目海缆登陆点均位于东台二期北风场升压站外侧,陆上集控中心与东台二期风电场北区升压站相结合。
2.1.2招标范围:
完成华海中心场站四、五期升压站水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生活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暖通系统的年度维保工作,详见技术文件中的工作量清单。
2.1.3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每次服务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系统或暖通系统安装调试或维护保养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