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八角电厂莱州土山镇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送出可研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八角电厂莱州土山镇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送出可研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八角电厂莱州土山镇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送出可研等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服务地点: 山东省山东省莱州市莱州湾内,场址位于莱州市土山镇海岸线附近,莱州市土山镇老海潮坝西北侧约17000亩海域,用海类型为盐田用海,水深0.2-0.4米,规划装机1000兆瓦(交流侧)。
2.4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编制接入系统设计报告、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出线路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通过评审,并分别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备案证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接入系统设计合同业绩或送出工程可研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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