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发电引水洞长17km,一洞三机,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小机)),最大坝高28.4m,总库容463.5万m3。工程计划3#、2#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底投入运行,1#机组计划于2026年06月投入运行。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首部枢纽生态小机为河床式发电厂房,上游从左至右布置有进水口左岸副坝段和小机进水口坝段,下游分别布置有生态小机安装间和主厂房,生态小机与首部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起坐落在河床上,成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厂、坝在结构上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为生态小机坝段。生态机组1#机计划于2025年11月投入运行。
本次招标范围是项目所需的134面400V低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它包括开关柜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安装配合,调试指导等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中游霍尔古吐水电站厂区(主机)及坝区生态电站厂房(小机)各库房及各工作面,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压开关柜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额定电流≥5000A且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及其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低压开关柜设备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2份(每个合同不少于100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