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电厂灰渣、石膏、石子煤等外运(三年)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位于新疆奇台县境内,准东经济开发区准东大道57公里处,负责准东电厂运营管理工作。准东电厂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厂2023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2年。电厂距离奇台87公里,距离乌鲁木齐260公里,交通方便。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灰渣、石膏、石子煤等外运工作,从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运输至准东经济开发区中部固废场,单程约5公里,一般固废预估量:粉煤灰约30万吨/年,炉渣约6万吨/年,石膏约6万吨/年,石子煤约0.25万吨/年,污泥约0.25万吨/年,一年总量约42.5万吨,三年总量约127.5万吨。投标人必须自备运输车、装载机、洒水罐车等生产车辆,以满足招标人一般固废外运工作需要,投标人负责所有灰渣、石膏、石子煤等排放设备操作、巡检,投标人负责灰、渣、石膏库等工作场所卫生保洁工作,达到招标人和环保部门的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3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灰渣或粉煤灰或石膏或石子煤或煤炭运输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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