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新疆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规模:2*350MW超临界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喀什热电公司5号6号机组保温脚手架及炉内升降平台: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5、6机组日常维护及B、C、D级检修保温脚手架及炉内升降平台搭设拆除项目,所有保温拆除、恢复工作;所有脚手架搭设、拆除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炉内及电除尘悬空脚手架搭设、拆除,结算方式按悬空脚手架中标价格进行计算,其余部位全部按照落地脚手架价格进行计算。采购期限1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喀什热电公司5号6号机组保温脚手架及炉内升降平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9.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保温脚手架施工合同业绩,每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保温脚手架施工和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内容;
(2)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保温脚手架合同业绩和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18 13:40到2025-07-25 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