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地面制氮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经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2套2500/97型节能型地面固定式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设备,制氮设备由压缩空气源系统、空气净化系统、除油器、吸附塔、控制系统、联结管路及配套的设备构成,单台制氮能力2500Nm3/h,1台工作,1台备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
2.1、项目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地面制氮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TZ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2.4、招标内容:采购2套2500/97型节能型地面固定式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设备,制氮设备由压缩空气源系统、空气净化系统、除油器、吸附塔、控制系统、联结管路及配套的设备构成,单台制氮能力2500Nm3/h,1台工作,1台备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四十天内
2.6、交货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地面制氮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气体分离设备制造商,提供储气罐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制氮机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上必须带有MA或CNAS或ILAC-MRA标识)(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
3.2、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同类型业绩(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5月至今,同类型业绩指制氮设备(单台制氮能力≥2000Nm3/h以上)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3.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12时00分--2025年7月2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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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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