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一批)项目(梁格庄镇:下岳格庄村、旺隆村、柴厂村;西陵镇:五道河村、新畔石村、白水港村、晓新村;大龙华乡:马峪村、马兰台村)已由保定市水利局以保水移[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水库移民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易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一批)项目(梁格庄镇:下岳格庄村、旺隆村、柴厂村;西陵镇:五道河村、新畔石村、白水港村、晓新村;大龙华乡:马峪村、马兰台村); 2.1.2工程地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当项目经理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当项目经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以联合体的形式对中小企业实现预留。中小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60%。 3.1.6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在同一项目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各自所承揽部分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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