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1500兆瓦光伏治沙项目(一期1000兆瓦)监理服务,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于田县1500兆瓦光伏治沙项目(一期1000兆瓦)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东南方52公里处,南接墨和高速公路,北侧紧邻315国道,交通十分便利。场址地形平坦,起伏变化不大,整体南高北低,海拔高度约为1492米至1616米,地理坐标:N:036°52′49.272353″,E:082°17′35.667799″。项目总占地约4.7万亩,其中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万亩,二期约1.7万亩。
项目总装机1500兆瓦光伏,采用同期备案,分两批实施方式。一期建设规模包括1000MW光伏发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按照10%/2h配置100MW/200MWh储能系统以及同塔单回220kV输电线路,送至民丰新建750kV变电站220kV侧,导线采用LGJ-4×400,送出线路长约 35km。二期建设规模包括500MW光伏发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按照10%/2h配置50MW/100MWh储能系统以及单回输电线路接入一期新建升压站。
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000兆瓦光伏电站(直流侧总容量为 1128.2872MWp,交流额定容量 1000MWac)、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含集控室及智能化建设)整体及送出线路,以及储能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检修道路、光伏基础、集电线路、项目防洪、防风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施工;为本项目服务的临时建筑工程施工。
(2)设备安装:包含但不限于1000兆瓦光伏电站(直流侧总容量为 1128.2872MWp,交流额定容量 1000MWac)、35kV场内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75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接入、备用电源、储能及其附属设施等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安装和检验工作。
(3)调试与试验:包含但不限于1000兆瓦光伏电站、35kV场内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通讯及集控、75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接入、备用电源、储能及其附属设施等设备调试、试验、并网发电工作。
(4)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制定监理规划、细则及方案,完成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审核、图纸审查,协调施工;控制工程安全、进度、质量、投资和造价,组织验收;资料收集及移交,审核工程量,完成工程达标投产、质保期内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
(5)负责档案、临时用地复垦、入库入统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6)配合工程项目结算及审计、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所有监理工作(含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质保期)。
(7)计划开始监理时间2025年9月,计划监理结束时间2026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监理服务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
2.4服务地点:于田县1500兆瓦光伏治沙项目 (一期1000兆瓦)新能源项目现场。
2.5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76425.84万元。
其中:光伏项目建筑安装概算43574.93万元,设备购置概算129626.32万元;
220kV汇集站项目建筑安装概算3650.73万元,设备购置概算15580.4万元;
送出线路建筑安装概算5530万元;
储能电站建筑安装概算2000万元,设备购置概算1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资质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承接的监理业绩: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100MW(或以上)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不含分布式和户用光伏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和50MW·h(或以上)电力储能工程监理业绩。(如1个合同承包范围无法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个有效业绩相加符合要求,视为1个有效业绩,但不接受光伏容量叠加)。投标人须提供已竣工或投产的新建(不含改扩建)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合同扫描件,须明确监理工程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投运证明。
3.4资格要求4: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至少1个100MW以上的“集中式”光伏(不含分布式和户用光伏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如1个合同承包范围无法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个有效业绩相加符合要求,视为1个有效业绩,但不接受光伏容量叠加)。须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含工程名称、工程范围、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须提供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任命文件;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合同中甲方出具的投运证明。
拟任的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提供至少一年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总监在合同签署执行阶段不得随意变更,且在本项目实施阶段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职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与招标人协商并征得同意,拟更换的监理总监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拟定的总监监理资质;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7月23日9:00 到2025年8月12日16: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于田县1500兆瓦光伏治沙项目(一期1000兆瓦)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东南方52公里处,南接墨和高速公路,北侧紧邻315国道,交通十分便利。场址地形平坦,起伏变化不大,整体南高北低,海拔高度约为1492米至1616米,地理坐标:N:036°52′49.272353″,E:082°17′35.667799″。项目总占地约4.7万亩,其中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万亩,二期约1.7万亩。
项目总装机1500兆瓦光伏,采用同期备案,分两批实施方式。一期建设规模包括1000MW光伏发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按照10%/2h配置100MW/200MWh储能系统以及同塔单回220kV输电线路,送至民丰新建750kV变电站220kV侧,导线采用LGJ-4×400,送出线路长约 35km。二期建设规模包括500MW光伏发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按照10%/2h配置50MW/100MWh储能系统以及单回输电线路接入一期新建升压站。
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000兆瓦光伏电站(直流侧总容量为 1128.2872MWp,交流额定容量 1000MWac)、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含集控室及智能化建设)整体及送出线路,以及储能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检修道路、光伏基础、集电线路、项目防洪、防风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施工;为本项目服务的临时建筑工程施工。
(2)设备安装:包含但不限于1000兆瓦光伏电站(直流侧总容量为 1128.2872MWp,交流额定容量 1000MWac)、35kV场内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75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接入、备用电源、储能及其附属设施等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安装和检验工作。
(3)调试与试验:包含但不限于1000兆瓦光伏电站、35kV场内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通讯及集控、750kV变电站220kV侧间隔接入、备用电源、储能及其附属设施等设备调试、试验、并网发电工作。
(4)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制定监理规划、细则及方案,完成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审核、图纸审查,协调施工;控制工程安全、进度、质量、投资和造价,组织验收;资料收集及移交,审核工程量,完成工程达标投产、质保期内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
(5)负责档案、临时用地复垦、入库入统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6)配合工程项目结算及审计、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所有监理工作(含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质保期)。
(7)计划开始监理时间2025年9月,计划监理结束时间2026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监理服务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
2.4服务地点:于田县1500兆瓦光伏治沙项目 (一期1000兆瓦)新能源项目现场。
2.5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76425.84万元。
其中:光伏项目建筑安装概算43574.93万元,设备购置概算129626.32万元;
220kV汇集站项目建筑安装概算3650.73万元,设备购置概算15580.4万元;
送出线路建筑安装概算5530万元;
储能电站建筑安装概算2000万元,设备购置概算1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资质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承接的监理业绩: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100MW(或以上)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不含分布式和户用光伏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和50MW·h(或以上)电力储能工程监理业绩。(如1个合同承包范围无法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个有效业绩相加符合要求,视为1个有效业绩,但不接受光伏容量叠加)。投标人须提供已竣工或投产的新建(不含改扩建)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合同扫描件,须明确监理工程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投运证明。
3.4资格要求4: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至少1个100MW以上的“集中式”光伏(不含分布式和户用光伏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如1个合同承包范围无法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个有效业绩相加符合要求,视为1个有效业绩,但不接受光伏容量叠加)。须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含工程名称、工程范围、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须提供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任命文件;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合同中甲方出具的投运证明。
拟任的项目监理工程师(总监)提供至少一年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总监在合同签署执行阶段不得随意变更,且在本项目实施阶段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职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与招标人协商并征得同意,拟更换的监理总监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拟定的总监监理资质;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7月23日9:00 到2025年8月12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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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