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张家口崇礼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崇礼区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崇礼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获得河北省发改委审批, 张家口崇礼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崇礼区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位于张家口市崇礼区,建设81.25MW(8.125万千瓦)风力发电电站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新建110kV送出线路一条,拟采用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13台。
2.1.2 招标范围:对 张家口崇礼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崇礼区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办理前期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设用地报批、勘测定界、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及批复共3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收资、报告编制、评审及取得批复的一切相关服务。完成每一项报告编制及取得批复后按照每项报价价格进行单项结算,直至全部完成。
2.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或勘测定界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或勘测定界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