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仓储配送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盘锦市 仓储配送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盘锦市 仓储配送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50596HW0024-0010
三、项目概述:盘锦市 仓储配送中心设备。使用范围:盘锦市 。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盘锦市 仓储配送中心设备,包括:叉车2台、伸缩机14米1台、伸缩机17米1台、地牛10台、打包机1台、胶带机1台20米、货架100组、托盘200个、冷库设备一套200平米、信息化设备一套。
2.本项目费用由集团公司和省 共同承担,按照国拨资金的拨付比例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3包,各包组兼投兼中,详见下表:
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合计 |
01包 | 叉车 | 2台 | 17 |
伸缩机14米 | 1台 | 12 | |
伸缩机17米 | 1台 | 15 | |
地牛 | 10台 | 1.5 | |
打包机 | 1台 | 1 | |
胶带机 | 20米 | 10 | |
货架 | 100组 | 15 | |
托盘 | 200个 | 4 | |
02包 | 冷库设备一套 | 200平米 | 72 |
03包 | 信息化设备一套 | 1套 | 6.7 |
合计 | 154.2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其他要求:
01包: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其授权厂家证书);
02包:供应商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9.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供货方式、技术要求、质保服务、售后检验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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