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2025年7月除尘设备集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12963728 |
除尘设备\BY-SYC280-300 |
8 |
台 |
洗选中心 |
|
2 |
12963727 |
除尘设备\BY-SYC230-250 |
10 |
台 |
洗选中心 |
|
3 |
12963726 |
超声波雾化抑尘装置\HCW-10 |
6 |
套 |
洗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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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963725 |
超声波雾化抑尘装置\HCW-8 |
7 |
套 |
洗选中心 |
|
5 |
12963724 |
超声波雾化抑尘装置\HCW-6 |
25 |
套 |
洗选中心 |
|
①交货地点:洗选加工中心供应站仓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60%,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除尘设备生产厂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除尘装置的销售合同1份(合同金额≥2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 个月前(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6月13日(不含)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