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是对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10月份生产所需高锂电解质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使用地点为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数量3000吨。
2.1项目名称:物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连城分公司2025年10月份高锂电解质块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是对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10月份生产所需高锂电解质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使用地点为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中标人分批送货,按需到货,确保生产现场所需数量。
2.4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和桥镇建设坪
2.5招标范围:
中铝连城分公司电解二厂10月份生产所需高锂电解质块共计3000吨。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1745899 |
电解质 |
高锂电解质块:氟化锂含量≥3.5%,氧化硅≤0.04%,分子比2.2--2.5,电解质为块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炭渣 |
吨 |
3000 |
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
注:中标人实际送货数量对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数量,经与招标人协商允许有±3%的容差。
2.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需到货,确保生产现场所需数量。在供货周期内,接到周计划后,要求三天内具备送货条件,并根据周计划送货进度送货到使用现场,现场卸车条件每天不超过6车,不得影响收货人正常生产使用。
2.7其他:质量标准:氟化锂含量≥3.5%,氧化铁≤0.06%,氧化硅≤0.04%,分子比2.2--2.5,电解质为块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炭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标的物的生产和加工企业或标的物销售厂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能接受先货后款的付款方式。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含)电解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或业绩订单(订单双方、订单日期、订单关键内容)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6 14:00:00.0至2025-10-10 14: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