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6吨消防水罐泡沫车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银行贷款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6吨消防水罐泡沫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6吨消防水罐泡沫车采购
2.2招标编号:HW-ZNGSZCB-151-2025-044
2.3项目业主: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供货地点: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期、质保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项目概况:本工程厂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6吨水罐泡沫消防车一台,中标单位须协助配合业主方完成入户上牌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
(4)投标人所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投标产品应被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3.2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或财产被接管或财产被全部冻结;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处置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记录为准)。
(7)投标人在消防行业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16吨及以上消防水罐泡沫车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且能证明业绩为16吨及以上消防水罐泡沫车。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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