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浙江分公司管理范围内各单位所在地
2.3 建设规模:410 吨
2.4 建设工期:本长协采购服务有效期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两年内。
2.5 材料名称: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溶剂型聚氨酯面漆、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耐高温银粉漆(300°C)、气雾漆(自喷漆)|400ML/瓶、路面标线涂料等以及配套稀释剂。
2.6 数 量:预计两年使用数量为:环氧富锌底漆 85000 千克,环氧云铁中间漆 30000 千克,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漆 10000 千克,稀释剂 80000 千克,有机硅耐高温专用稀释剂 5000 千克,溶剂型聚氨酯面漆 160000 千克,气雾漆(自喷
漆)|400ML/瓶 5000 瓶,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10000 千克,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10000 千克,耐高温银粉漆(300°C)10000 千克,路面标线涂料 10000 千克。投标方按预计采购数量进行报价,最终按实际需求进行供货及结算。
2.7 技术规格: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范围要求为准。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浙江分公司管理范围内各企业2026-2027 年度油漆及涂料采购,本项目中标人的产品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超市模块上架销售,中标人与浙江分公司管理范围内各企业签订合同,最终按各企业电子超市下单需求进行供货及结算。两年采购量预计环氧富锌底漆 85000千克,环氧云铁中间漆 30000 千克,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漆 10000 千克,稀释剂 80000千克,有机硅耐高温专用稀释剂 5000 千克,溶剂型聚氨酯面漆 160000 千克,气雾漆(自喷漆)|400ML/瓶 5000 瓶,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10000 千克,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10000 千克,耐高温银粉漆(300°C)10000 千克,路面标线涂料 10000 千克,投标人 按预计数量进行投标报价,最终按招标人所属各单位实际需求进行供货及结算。
2.9 交货地点:订单上大唐浙江分公司管理范围内各企业指定地址
2.10 交 货 期:投标人接到生效订单后的 15 天内,按订单要求将油漆产品送至订单指定交货地点。
2.11 其 他:本项目中标人的产品均在电子超市模块上架销售,由中标人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区域公司签订直销供应商平台管理及服务协议。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或交货期违约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招标。本长协采购服务有效期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两年内,中标人与浙江分公司管理范围内各企业签订合同。当年度合同执行完第一年,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双方执行情况(如供货质量、合同履约、技术服务、中选人生产经营情况等),一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由于年度采购计划为暂定, 实际需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招标范围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实际采购以各种规格的单价为准,不保证各规格物资采购比例与本次采购范围中的比例一致。
双方承诺:1、年度合同执行有效期内采购数量不大于合同约定额度时,均按中标人投标单价履行。2、年度合同执行有效期内采购额度达到合同约定额度时,经招标方同意可以适当增加额度,但增加额度最大不超过合同额度的10%;3、合同执行期满,采购额度未到达合同额度时,经招标方同意可以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确定增加额度或延长期限的,协议各方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运费、原材料及检测费的问题,运费、检测费均应包含在设备材料总价中且后续项目价格不因运费、原材料及检测费导致调整。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最终将由执行单位在大唐电子超市上架,采用单价包干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单个合同 100 吨及以上油漆涂料的供货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框架或长协或年度合同的,供货合同的发票供货数量可以作为业绩的供货数量证明。(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提供合同发票的,发票日期在2025 年 12 月 1 日及以前的认定有效,该日期以后的认定无效。)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的关于制造商资质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1 关于代理商资质的要求和 3.2.3 的关于业绩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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