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26年乡村振兴灌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询比采购公告
1. 询比条件
本项目民和县2026年乡村振兴灌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民发改【2026】43号、民政【2026】60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2. 询比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采购内容:民和县2026年乡村振兴灌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改造提升渠道18.4千米,管道504千米,电灌站2座,配套附属建筑物等)的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2建设
2.5报价方式:视主管部门审定监理费用及实际到位资金情况下浮0-20%(投标报价包含招标代理费)
(说明本次询比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询比范围等)。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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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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