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厦视频会议辅助设备更新改造及第三批固定资产类零星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厦视频会议辅助设备更新改造及第三批固定资产类零星设备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大厦视频会议辅助设备更新改造及第三批固定资产类零星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91610000220542354P202602004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内容:按省信息技术中心的需求,需采购视频会议辅助设备,包括液晶电视、数字音频处理器、数字调音台、音箱、麦克风等,预算7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69.78万元;第三批固定资产类零星设备,包括彩色复印机、路由器,预计费用约3.67万元。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三)采购限价: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69.78万元;包2最高限价3.67万。
| 序号 | 采购品目 | 采购数量 |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 包1 | 视频会议辅助设备 (设备明细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69.78 |
| 包2 | 彩色复印机 | 1台 | 2.00 |
| 5G路由器(中端) | 1台 | 0.67 | |
| 5G路由器(低端) | 2台 | 1.00 | |
| 合计 | 73.45 |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四)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营业执照包含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七)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包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在投标时提供高清数字混合矩阵、录播服务器、音频处理器、数字调音台、中控主机、监控高清摄像机6种产品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质保函。
(十一)包1: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经终验完成的单份合同不低于100万元的视频会议系统音视频集成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体现货物型号的内容页,数量页,签字页及该合同对应的发票,终验完成证明。)
(十二)包2: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质保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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