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北京热电厂二期燃机增设脱硝直喷装置设计及设备采购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北京热电厂
2.1.3项目简况:北京热电是集团公司在北京建设运营的热电联产企业,是一座高效能发电、高品质供热、高科技环保的现代绿色热电联产电厂。一期煤机共有四台炉五台机组,机组总容量为845MW。其中#1机组容量为165MW,#2机组容量为165MW。#3机组容量为220MW,#4机组容量为220MW,#5机组(后置机)容量为75MW。供热能力1764MW,外供工业蒸汽最大流量500吨/小时。一期热水炉共4台,每台116MW。二期燃机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340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20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燃机为由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5型燃机、2台380.8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62.5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热水炉共6台,每台116MW。本项目需对北京热电厂二期燃机增设脱硝直喷装置设计及设备采购进行采购。
2.1.4服务期及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北京热电厂二期燃机增设脱硝直喷装置项目设计及设备供货,本项目为EP总承包,主要包括北京热电厂二期燃机增设脱硝直喷装置项目EP的设计(包括工艺、电气、热控、结构、暖通、接入系统等的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尿素喷射装置、计量分配模块及附属设备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储存、调试工作、正式投运、设备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工作,也包括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且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脱硝尿素直喷热解装置的设计或EP或EPC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能体现合同业绩机组容量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6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05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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