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晋城热电分公司为2×300MW燃煤空冷供热发电机组,两台机组锅炉为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B&WB-1065/17.5-M、双拱形“W”火焰燃煤锅炉。设计及校核煤种均为成庄煤矿、泽州县的晋普山煤矿、岳南煤矿、合资的王坡煤矿、兰花大阳煤矿的无烟煤。锅炉配有两台SCR反应器,每台SCR反应装置设置三层蜂窝状催化剂,并留有一层催化剂的空间。本项目计划对#1锅炉下层催化剂140立方米(96块)、#2炉上层B侧85立方米(48块)、#2炉中层A侧85立方米(48块)进行整体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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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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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催化剂 |
催化剂高度:1095mm,蜂窝式、18孔 |
立方米 |
170 |
#2锅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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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催化剂 |
催化剂高度:970mm,蜂窝式、18孔 |
立方米 |
140 |
#1锅炉使用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本次催化剂招标分2批次进行供货。预计#1号机组供货时间为2026年5月,#2机组供货时间为2026年9月;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30日内完成单批次催化剂的供货工作。
2.4 交货地点: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村东300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1个300MW或以上火电发电机组脱硝催化剂供货(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内容信息页;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0日18:00至 2026年03月16日18: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3月10日18:00至 2026年03月17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