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能源有限公司广元电厂全厂起重机械、电梯、叉车维护项目(3年期),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广元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为保障机组投产后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确保全厂电梯、起重、叉车及其附属设备稳定运行,需对该部分设备维护工作进行外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元电厂全厂电梯、起重、叉车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消缺、定期检验和试验、复检换证、测试、防腐、保洁及日常管理和相关配合取证出报告等工作。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3年,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甲方在首年及次年合同执行期末对乙方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通过的,续签下一年合同。
2.4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广元燃煤发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升降机。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6.0m/s)、载货电梯和杂物电梯不分等级。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起重设备、电梯和叉车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范围)。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仅为起重设备维保或者电梯维保或叉车维保其中的1种业绩,3种业绩合同可组合为1份完整有效业绩,但每份合同只能组合1次。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作业代号:A)。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或虽提供但已过期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证书颁发机关官方网站查询为准,相关资质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查询,相关资质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00到2026年05月06日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