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矿业公司2026-2029年选煤厂及集运站外委生产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选煤厂,是高头窑矿井的配套项目,与矿井布置在同一工业广场内,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选煤厂设计规模为1000万吨/年。年处理原煤1000万吨。高头窑集运站设计年发运量为200万吨(实际发运量需根据客户上煤情况以及市场波动为准),本项目拟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9年选煤厂及集运站外委生产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统一招标,分别与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签订选煤厂和集运站外委生产运营合同。
2.2 服务期:2026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20名选煤厂运维人员和提供至少22名集运站运维人员及足够的工器具、材料,完成2026年-2029年高头窑煤矿选煤厂及集运站外委生产运营服务。
选煤厂外委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从原煤仓下至装车站、矸石仓下、煤泥装运点的所有生产系统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煤质采制化设备的维护和中小修;选煤厂所有需更换机电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等(不包括技改);机电设备中小修、运行、保养、维护及维修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在服务期内选煤厂智能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系统更新及管理;并负责中小修配件、材料、油脂、药剂等;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维护修理、日常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管理及环保等方面全过程管理。
集运站外委运营服务范围包括:集运站系统的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维护修理、日常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管理及环保等方面全过程管理。包括集运站内从汽车来煤卸煤开始至装车溜槽装车结束,所有生产系统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机电设备中小修、运行、保养、维护及维修等全过程管理;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并负责中小修配件、材料、油脂、油料、低值易耗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处理能力为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选煤厂运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处理能力等关键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4日9:00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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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