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电缆线更换及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电缆线更换及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包二: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电缆线采购;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6 最高投标限价:
包二:(电缆线采购):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模式,供应商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
1.7 数量:详见技术参数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包二:þ 1 家;
2、询比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二(货物):
2.1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3 交货
2.4 质量标准或主要技能型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2.5:质保期:电缆主材质保期不低于5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3)其他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资格要求:
包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线电缆生产或销售,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电缆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确保产品来源正规,严禁销售贴牌、代工产品;投标人需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3.4 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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