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兴和县铁合金绿色供电项目(一期)标段二十三专业分包工程;
1.2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1.4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况:本工程风电场和光伏场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场区中心经纬度大致为东经113°43'25.9367"、北纬41°11'04.8218",场址地形为山地,海拔高度在1700~1850m之间。本期建设规模为:323MW风电、162.73MWp光伏、72.675MW/290.7MWh储能。拟选用35台8.XMW-10.XMW风力发电机机组进行风电机组布置,风电场装机容量不低于323MW。光伏额定容量为161.5MW(交流侧),采用分散逆变、二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工业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调控平台1套,主站布置于2#风光场区220kV升压站,配置SCADA监控服务器、历史数据服务器、前端采集服务器、工作站、网络通信设备、二次安防设备及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等。调度中心指令通过调度数据网接入调控中心SCADA监控服务器,并负责指令处理,实现网源荷储一体化功率控制、调频、调峰功能,实现调度监控信息上传。一体化调控平台按照双网设计,分区配置交换机等网络通信设备。一体化调控平台的调度关系为:一体化调控平台由内蒙中调和乌兰察布地调实施两级调度管理,一体化调控平台至内蒙中调、乌兰察布地调、1#风电场区110kV升压站、2#风光场区220kV升压站、各用电负荷变电站组织可靠的主备远动通道,实现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各单元有功功率的集中统一控制,并实现新能源由本项目新增负荷消纳且不向公用电网发送电的要求,具备与中调和地调控制指令交互功能,实现发用电功率预测功能,形成源荷分类负荷预测曲线及联络线受电预测曲线上报调度机构。
2)乙方应负责提供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工厂检验、包装、发运、交货、现场验收、现场安装、(不含屏柜就位)、调试、试验、配合各部门的调试验收等工作、试运行、培训、提供图纸和资料等。并做好交接工作,直至接收单位签字验收。设备投运以后,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无条件地免费修理,保修期过后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3)乙方需承诺完成本项目的科技研究项目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不少于两篇研究课题论文的发表、完成不少于两项科研项目专利的申请,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除非有特别说明,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出,为实现本项目工程顺利投产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建设工作、业务手续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具体范围以图纸、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计划工期:
总工期:25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5日,最终以承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中标人在进场之前须提前介入,做好准备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招标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工期如有变动,乙方必须按变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并且须满足招标方与业主要求,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减不作调整。
项目开工、停工、复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同时若因政策调整、接入系统变化和发包人投资决策等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开工延误、工期延长等情况,投标人应无偿响应招标人要求,项目的停工、停工期间及复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2.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招标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所要求的关于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整体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
(2)工程建设指标达到“同地区、同类型、同时期”的先进水平;
(3)质量零事故;
(4)阶段性质监一次性通过率10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6)项目满足国家电投达标投产相关要求;
不发生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建设高标准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00%达设计值,运行可靠、经济指标创内蒙古自治区内同行业同地区同时期先进水平。工程的建设按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新能源项目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值执行。
工程质量验收要求达到良好及以上,土建工程单位工程以上质量评价得分在92分以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以上质量评价得分在94分以上,有效控制质量通病,永久外露面混凝土均采用清水砼工艺,达到免装饰标准,观感质量和施工工艺达国内先进水平。
招标单位鼓励投标单位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增加费用视为含在报价中。
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须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并遵守项目法人、监理以及招标单位的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特种设备(若有)等的管理规定及要求。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3.1依法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
3.2具有招标工程相应资格要求且在有效年限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本项目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的资质证书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资质证书。
3.3专业技术、机械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具有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具有完善的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相应的安全质量环境及特种设备(若有)等认证资质。
3.5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3.6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较大的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可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
3.8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9已在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完成企业认证、信息确认的合格分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投标人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10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调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的能力,所采用的软件须具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同等效力文件,并提供报告原件影印件。投标人若为系统集成厂商,需取得主要被集成软、硬件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文件(授权后被集成商不得再投标本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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