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洛之光第十一批洛阳双瑞万基钛业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1. 招标条件
本河洛之光第十一批洛阳双瑞万基钛业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2.2 规模:拟建设光伏直流侧装机60.28MWp,交流侧容量50MW。
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河洛之光第十一批洛阳双瑞万基钛业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北岭村附近矿坑恢复区域,为矿坑回填整改区域,较为平整,场址交通便利,光伏场区用地范围约1000亩,工程规划直流侧装机60.28MWp,交流侧容量50MW,由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投资建设。可研阶段设计拟建设16个光伏发电子阵,配置储能3MW/6MWh,电池组件采用630W单晶硅N型电池组件共95680块,主要采用倾角为15°固定安装。共配置16台3150kVA箱变,每台箱变配备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个发电子阵由1台箱变进行升压至35kV,多台箱变高压侧“手拉手”连接,组成2回35kV集电线路送出。
本工程配套建设一条同塔双回35kV架空线路及35kV/10kV变压站一座,实现源网荷储光伏电站所发电能接入消纳企业 10kV 侧两段母线并完成消纳。消纳企业距光伏方阵约20公里范围内,消纳企业厂用电系统电压等级为10kV,线路全长约20公里(以实际建成为准)。
项目电气一次接线及电能输送路径如下:1.光伏场区各发电子方阵所发电量,经逆变器升压后汇流至场区35kV箱式变压器;2.场区内多台35kV箱变高压侧采用“手拉手”方式连接,汇流后组成2回集电线路作为出线,接入新建35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始端,电能经该架空线路输送至消纳企业厂区内;3.消纳企业厂区内新建35kV/10kV变电站,站内配置2台25MVA 35kV/10kV降压变压器;4.降压变压器出口经10kV配电设备,接入消纳企业10kV侧两段母线,完成项目并网供电。
经现场初步勘察,35kV架空线路设计长度约20km,采用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需跨越连霍高速、陇海铁路、兰郑长输油管道、燃气管道、新G310国道、旧G310国道、厂房及简易房屋、水泥道路若干处,跨越10kV线路、380V线路、低压通讯线,跨越河流、坟、果园等若干处;架空钻越220kV线路、110kV线路多处;电缆钻越220kV线路、35kV线路多处。具体路径的确定须投标人现场踏勘后优化路径方案并协助取得正式规划意见,确保路径合规、可行。
35kV变电站内,新建2台25MVA主变压器,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降压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7±3×2.5%/10.5kV,接线组别为YN, d11。本工程配置2套储能装置,每套储能装置容量为1.5MW/3MWh。35kV侧母线各配置1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动补装置采用SVG型降压式。SVG容量暂定为2组,每组7.5MVar。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接入批复意见为准(如有),本项目建成后由河南省调和洛阳市地调调度管理(以项目地实际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对项目所涉及全部区域(光伏场区、线路路径、塔基、变电站、储能区等)的工程勘察,编制项目相关勘查报告,开展项目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依环评水保批复等行政批复文件编制设计方案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以及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方的建议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满足招标方施工准备、设计评审、施工、调试、专项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决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参照国家规范提供满足编写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需求的详细地质勘查报告及地形图测绘报告,测绘项目地形图比例不低于1:400,包括但不限于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地勘包括但不限于查明有无不良地质作用,各层土的特性,构造及层面变化,地下水水量、水质,土壤电阻率等地质情况。
(2)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等(含设计审查等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原貌及周边环境,体现统一融合一体的生态设计理念。对基础处理和光伏支架采用多种型式的优化设计,达到生态、安全、高效的设计目标。进行架空线路路径比选、技术可行性论证、塔基优化定位,出具路径规划技术报告,为路径协调、占地审批提供技术支撑;编制河道、铁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特殊场景的穿越/钻越的专项技术方案,依需求编制安全评估、防洪评价、涉路评价等专项技术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环评水保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4)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5)设计总结阶段:项目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各专题总结。
招标服务内中未单独列明,但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建设与合规投产所必需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及配套技术服务,均由投标人全面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因勘察、设计问题导致的错漏、审批受阻、投资超概、安全事故,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上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技术支撑、各阶段全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与专题报告编制、现场全过程设计服务、各类评审与验收技术配合、竣工图审核、投产技术支持,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与义务等。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2.6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30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专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近5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同时提供2025年7月1日起至今在投标单位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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