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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华兴供热公司热网改扩建供热服务楼换热站及隔压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25    
核心提示: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网改扩建供热服务楼换热站及隔压站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热网改扩建供热服务楼换热站及隔压站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换热站(喀什市建设26座,疏附县建设1座);隔压站建设地址疏附县;供热服务楼建设地址喀什市
 
2.2项目规模:新建27座换热站,新建1座隔压站,新建供热服务楼及厂区配套设施。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
 
隔压站计划工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8月31日。
 
综合服务中心计划工期:主体结构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完成,楼内装修2026年12月31日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换热站计划工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27座换热站,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11座,其余16座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27座换热站、新建隔压站一座、新建供热服务楼及厂区配套设施(包括供热服务楼、变配电室、食堂、封闭库房、露天库房、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保安监控室),包含所有建(构)筑物、围墙、道路、地面、停车场、绿化等,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艺系统设备安装与调试,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环保、水保、职业保护、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红线等全过程手续办理及费用的承担。其中换热站及隔压站电气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高压计量、高低压柜、变频柜、电缆等)、自控设备(PLC控制柜、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热计量仪表、一网电动调节阀、信号传输电缆等)、工艺设备(板式换热器、循环泵、补水泵、软化水设备、水箱、阀门等)由招标方提供,其余设备、材料由投标方提供,电气部分所有电缆的铺设由投标方负责,自控部分(PLC控制柜及所有二次仪表的安装、变频器的二次控制线布线、所有二次仪表的布线、数据远传等)由招标方负责,自控系统调试由投标方配合招标方共同调试,其余部分的调试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土建工程-华兴供热公司热网改扩建供热服务楼换热站及隔压站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华兴供热公司热网改扩建供热服务楼换热站及隔压站建设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1)、(2)两项中任意一项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GA1覆盖GB类安装)。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须分别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
 
1)联合体中负责办公楼及厂区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中负责隔压站和换热站建设施工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GA1覆盖GB类安装)。
 
9.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1)、(2)两项中任意一项: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新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合同业绩。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供热面积不小于100万平方米的新建供热隔压站(供热调压站)的施工合同业绩或单个合同内新建换热站数量不少于5座的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所有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分别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
 
1)联合体中负责办公楼及厂区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新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合同业绩。
 
2)联合体中负责隔压站和换热站建设施工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供热面积不小于100万平方米的新建供热隔压站(供热调压站)的施工合同业绩或单个合同内新建换热站数量不少于5座的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招标人不接受2022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应满足相应资质和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供热服务楼及厂区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的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5-22 20:21到2026-05-29 21: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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