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邮区中心新场
地标识标牌询比公告
昱浩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 西宁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邮区中心新场地标识标牌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 ”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邮区中心新场地标识标牌
二、项目编号:QHYH-HW-2026-003
三、项目概述:需制作业务使用的标识标牌与安全警示标牌,85种1613套。内容覆盖装卸车垛口、分拣、开拆、封发、设备等区域。
四、采购内容:该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含税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等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需制作业务使用的标识标牌与安全警示标牌,服务 (具体内容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交货期:合同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至之日。安装期为40天内,40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达到验收标准,质保期限至少一年。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省邮政 或西宁邮区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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