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采购内容
台州电厂、临港热电2026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预计采购量5.42万吨,其中台电5万吨,临港热电0.42万吨。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报价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报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报价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5.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6.报价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7.报价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产品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经销代理商(生产企业须提供有关鉴定材料(采矿权证“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包括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的石灰岩等;年生产规模>5.5万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无自身配备矿源的加工企业及贸易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经销代理协议或授权书及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鉴定材料(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包括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的石灰岩等;年生产规模>5.5万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8.报价人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后具有CMA、CNAS或相当于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报价人提供的货源地石灰石(粉)的化验报告(检测项目至少包括CaO/CaCO3、AL2O3、Fe2O3、酸不溶物、MgO等)。
9.报价人须在报价时提供按合同约定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中标后10天内提供履约能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物流运输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辆及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的证明文件(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01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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