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 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行及相关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 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行及相关服务
2.2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落实中央降杠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及规范化健康发展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公募REITs的探索,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 拟以其及下属公司持有的水务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需聘请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与财务顾问组成的联合体,总体负责基础设施REITs的注册发行、承销及后续管理工作。
2.3基金规模:预计底层资产评估净值不低于10亿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 拟以其及下属公司持有的水务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
2.5最高限价:发行阶段费用8000000元(其中财务顾问费5100000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费用共计2900000元)、存续阶段费用为公募基金规模的0.21%/年。
2.6服务期限:发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发行成功之日止;存续期:与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存续期一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应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件(其中公募REITs项目基金管理人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业务范围包括:“证券资产管理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
(3)公募基金管理人、ABS管理人应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3.1.2人员资格要求:
3.1.3信誉要求: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多允许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公募REITs项目基金管理人。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如无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投标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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