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系统药剂1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系统药剂1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新冀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PAC(聚合氯化铝)、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NaAlO2(偏铝酸钠)、蒸发专用消泡剂、蒸发专用阻垢剂、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PFS)
2.2 中标家数:1家
2.3 服务期:1年
2.4 交货地点:新疆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
2.5 交货期:接到需求计划后7天内送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具有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年份少于规定年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 2023年至今具有 3 项煤化工污水系统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需体现价格)及供应商给甲方开具的发票,(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须提供座机号码且不能为空号);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本招标公告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成立年份少于规定年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招标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26年5月 22 日00:00:00至2026年5月 28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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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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