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扎尼河露天矿、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敏东一矿地质灾害评估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扎尼河露天矿、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敏东一矿地质灾害评估公开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第三煤矿位于大雁矿区中南部,地处大兴安岭西坡与呼伦贝尔草原结合部,位于海拉尔河中下游南侧,行政区划隶属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井田由27个拐点坐标圈定,东西长约7.371km,南北宽约3.872km,井田面积28.5455km2,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650~+100m。在井田外北侧有滨洲线铁路、G10高速公路及301国道通过,交通条件十分便利。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地质灾害防范与应对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需要全面了解煤矿开采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范围、危害程度,收集评估矿山及周边区域的基础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采掘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资料、地质灾害历史资料、隐蔽致灾因素相关资料,并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扎尼河露天矿位于大雁煤田的西部,南北最大长度3.636km,东西最大宽度2.882km,面积8.7536km2,扎尼河露天矿为一向斜构造,即大雁—扎尼河向斜,构造形态为椭圆形盆地,地层倾角小,一般在6~12°左右,含煤地层沿走向及倾向产状变化不大。区内构造简单,断层稀少,没有受到岩浆岩的影响。扎尼河露天矿资源储量为273.47Mt,露天区资源储量为232.19Mt,可采毛煤量为220.58 Mt,开采深度270m,储量备用系数1.15,生产能力为600万t/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露天矿设计服务年限为31.97a。
扎尼河露天矿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水量充沛,雨季降水集中,岩土体力学性质较差,种种不利因素都对边坡体的稳定带来一定威胁。扎尼河露天矿边坡属于弱层极其发育的软岩边坡,岩体强度较低,不利于边坡稳定。具有变形量大和变形时间长的典型蠕变特征。目前扎尼河露天矿外排土场已排弃至设计标高,排土方式以内排为主。扎尼河露天矿受向斜构造影响,采场边帮多为顺层边坡,易发生边坡问题,潜在滑坡风险较大。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敏东一矿是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的配套煤矿,由沈阳煤矿设计院设计,2008年12月开始建设,至2011年11月首采工作面形成,2013年3月19日首采工作面进行了联合试生产,2015年10月11日开始联合试运转,2016年10月10日联合试运转结束。《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初步设计》(2015年)确定的煤炭地质储量11.93亿吨,可采储量7.04亿吨,开采标高+603m~-550m,矿井设计能力5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100.6年。敏东一矿位于向斜的东南翼,含煤地层倾向走向具有缓波状起伏,断层较发育,对盘区合理划分和采煤工作面的连续推进有一定影响。根据《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将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中等”型。井田内岩石以碎屑沉积岩为主,层状结构,煤层顶底板岩石的力学强度低,以松散、软弱岩类为主;煤层顶、底板较平整,裂隙不发育,岩体的稳定性较差,敏东一矿主要充水水源为顶板含水层,其中直接充水含水层Ⅲ含,间接充水含水层Ⅱ含,含水层厚度大,渗透性较好,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采掘工程受水害影响,防治水技术难度较高。根据《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复杂”型。
招标范围
(1)现场基础资料收集及调查
收集各区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气象、水文、水文地质、区域地质等资料,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现场调查。
(2)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评估与预测
查明评估区内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各类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范围、规模、发育特征和诱发因素,并对其危害程度和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对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根据评估结果,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并编制完成《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为煤矿的规划设计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和指导。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项目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扎尼河露天矿、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敏东一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山地质灾害勘查(或采区探测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或煤矿水害防治或煤矿地质灾害评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矿山地质灾害勘查(或采区探测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或煤矿水害防治或煤矿地质灾害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2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