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零星工程及综合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扩建一期土建零星工程施工、电气零星物项采购及施工、交通设施采购及施工、环境卫生服务以及其他综合服务。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零星工程及综合服务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 2026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9年6月30日。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扩建一期土建零星工程施工、电气零星物项采购及施工、交通设施采购及施工、环境卫生服务以及其他综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范围等合同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项目经理要求:
(1)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具有5年以上作为技术负责人或生产经理的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盖章页、内容页以及能证明本人业绩的其他资料。
3.2.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9日至2026-06-05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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