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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2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1)十三间房风电一场,装机容量50兆瓦,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北约136千米处,北临312国道和G30高速公路,南邻兰新铁路,场址区海拔高程约在950-1150米左右,场地开阔,地势稍有起伏。

(2)红星四场光伏三电站(宏华),装机容量30兆瓦,位于哈密市红星四场光伏产业园,场区西侧距离哈密市约40公里,南侧6公里处有G30连霍高速,交通方便。

(3)哈密北10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装机容量1000兆瓦,自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范围内,场址位于巴里坤县东北部117km,距离三塘湖镇

48km。项目整体进度:项目已开工,计划并网时间2026年9月30日。

(4)哈密十三间房10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分为风电部分及光伏部分,其中:风电部分为90万千瓦,配套部分储能(储能容量按8万千瓦/32万千瓦时),项目位于十三间房地区,距离哈密市168公里左右,场址东部有S238省道经过,另有小道可通入风电场内部,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自建一座220kV汇集站,项目整体进度:项目已开工,计划并网时间2026年9月30日;光伏部分为10万千瓦,配套部分储能(储能容量按2万千瓦/8万千瓦时),场址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距离哈密市24公里左右,自建一座110千伏汇集站。项目整体进度:项目已完工,并网时间2025年12月。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到货、90天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工作(含到货周期)。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

本标段所有项目智慧场站设备采购所需硬件、软件采购及安装调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场站安防、智能巡检、火情预警等智能化系统,并搭建边缘计算节点,实现智能设备传感数据、视频安防、火情预警等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处理、边缘计算、就地智能分析及数据转发上送;接入哈密市集控中心并升级优化现有智慧场站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实现集控与场站侧系统智能监控、智能巡检、智能检修、智能安防、智能预警等业务的云边协同,有效解决场站侧应用系统碎片化现状,实现各类系统有机整合与数据贯通。区域一体化管控平台满足集团数字化顶层设计要求,具备免费开放的统一数据接口,按照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电投壹及集控中心SOAM等管理系统功能要求接入。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项目(标段Ⅰ)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3个新能源(风电、光伏含升压站)项目智慧电厂建设项目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参数页/供货清单、签字页、发票、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扫描件,每个合同算一个业绩);

(3)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资料);

(4)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主要设备(摄像机、无人机、机器人)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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