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乌鲁木齐发电公司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设备安全装置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基地西南部,距离乌鲁木齐市约 145km,距离米东区中心约 115km,距离五家渠市约90km,距离102团约78km,厂址坐标位置为:N:44.76887533°;E:87.81602665°
2.2 项目规模:1座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1座220kV汇集站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项目暂定于2026年6月30日开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后60天内完成,达到投运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土建工程-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设备安全装置施工:投标人负责新疆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厂区部分空地场地平整,730座电池舱加装钢制步梯、196座升压一体舱加装钢制检修平台、围板制作、安装,拆除厂区约210米混凝土预制围墙(围墙尺寸2500*3000*200mm)并将拆除后建筑垃圾运出厂外并处置,同时利用拆除后的基础和立柱装设铸铁围栏,并在厂区红线范围内新增900米铸铁围栏(含基础施工),以上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及配套设备采购、运输、卸货、倒运、转运保管、安装、机械、施工、投运等均有投标人负责。(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设备安全装置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项钢结构或钢制品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可为整体合同为钢结构或钢制品工程施工项目,也可为合同内包含钢结构或钢制品工程施工内容的工程项目;同一合同内含有多项钢结构或钢制品相关施工内容的,仅按一项业绩认定);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02 15:00到2026-06-0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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