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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热电分公司物资库建设及厂区地面塌陷处硬化改造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11    
核心提示: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信息服务

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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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1 泰山 热电公司、阜新发电公司火车入厂煤自动取样机改造招标文件

 

 

 

 

 

泰山热电公司:

1、拆除原有入厂煤采样机设备,并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位置存放。

2、提供两套入厂煤采样机设备改造,施工含材料及拆旧,新安装设备符合相关国标要求及安全生产要求,并完成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3、乙方负责设备调试运行。

阜新发电公司 4 号铁道新增火车入厂煤自动取样机改造:

1、拆除 4 号铁道原 18 号道岔及 15 号道岔与 18 号道岔间的铁道和枕木,恢复 4 号铁道原 18 号道岔位置处的钢轨及灰枕,使 4 号铁道达到火车通行条件。

2、沿 4 号轨道修建 178 米轨道(双轨)用来行走采样机大车,单轨载荷 50t,含土建、轨道安装,符合铁路轨道安装标准。

2、沿新建轨道一侧安装支架及滑触线,含立柱桩基,长度 178 米,高 2 米,载荷 100kw。

3、敷设动力电缆到滑触线入口。

4、燃料卸煤休息室行人平台及斜梯位移至北侧。

5、提供并安装门式火车采样机一套,包含大小车、采样头、一级给料机、破碎机、二级给料机、缩分器、自动封装装置、余料返回装置、电控系统等。

6、设备调试运行。

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注:以上所有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吊车等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泰山热电公司: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0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0 月 13 日。

起始终止日期为预估时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规定日期和招标方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要求可以将项目起始时间提前或延后,本次设备改造总工期 90 天,完成改造施工工作,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是乙方原因造成的,按照相关考核处罚,并赔偿相关损失。

阜新发电公司: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70 天内到货。

计划供货工期:2026年 07 月 15 日-2026

年 09 月23 日

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7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23 日(合同签订后进行行车轨道安装等)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调运系统运行情况安排确定,可能提前或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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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2 大发能源分公司

大发能源分公司红凌路一次管网改造项目未完成投资决策程序,若该项目投资决策未通过,招标自

2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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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凌路支线一次管网改造项目 I 标段招标文件

动取消,招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

1、本项目共改造管网管沟长度约为 1851 米,管径为 DN50-DN800,均为直埋敷设,其中 DN800 主线单程长度约 1160 米,其余为分支管网。新建流量计井室 1 座,阀门井 9 座,跌落井 1 座,放气井 1座,固定墩 13 处,补偿器 8 台,更换 4 个分支管网至阀门井后,3 个分支管网更换至换热站入口。拆除原 DN700 一次管网单程长度约 92 米,DN300一次管网单程长度约 200 米,DN200 一次管网单程长度约 120 米。如采用保温管+报警线形式,中标方需无条件配合报警线施工,并充分考虑施工周期及难度。

2.本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大连市城市主干路,地下管线错综复杂且涉及产权单位众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预见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所带来的施工难度、协调难度及工期风险:

(1)市政工程时效:投标人需具备与该路段市政回填单位协调能力。(时效性:工艺及回填部分完成后,48 小时内完成道路恢复,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及道路通行)沟槽回填需严格遵守市政主管部门关于道路挖掘、沟槽回填及路面恢复的时效性及质量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挖掘及修复工作责任边界的通知》。

(2)相关单位协调:施工范围内遇到既有(其它专业公司)井室阻碍或管线并行、交叉、跨越等情况,需进行现状保护或拆除恢复;投标方负责相关事宜协调工作。

(3)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扬尘与噪音,杜绝发生环保指标超标,引起政府监管或居民投诉。负责对临街商户经营、周边居民出行的交通疏导与协调工作;

若因中标人沟通不畅、协调不力或预见不足,导致发生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受阻无法按计划实施、施工许可/手续被相关主管部门中止、引发第三方投诉或索赔、造成既有管线及设施损坏等,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工期延误损失及经济赔偿,均由中标单位独立承担。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上述所有潜在风险。

3、管网施工包括道路切割,路面拆除、回填及除市政道路外的道路恢复;管沟开挖、填砂、回填及余土外运、安全警示、文明施工措施的设置;固定墩及阀门井室的制作;工艺管道、管件焊接及安装等;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测绘单位完成管道施

此工期为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施工地点为大连市红凌路,占据道路路幅较大,中标单位需按照发包方要求协助办理大连市市政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相关施工手续,根据在相应批复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争取施工时段及工期。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大连市旅游产业及政府重大活动(如达沃斯、 APEC 会议等重要活动)等情况对工期产生的影响。

 

 

 

 

 

工测绘报告。焊口探伤及接口发泡保温不含在内。

4、中标单位进行城市道路施工时,必须按照交警及城市道路设施管理部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围挡按照城市道路设施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样式。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施工范围内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双黄线、斑马线等)由施工方负责恢复,需通过大连市交警部门验收,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工程余土外排需满足大连市排渣相关要求,具有合规手续,如发生处罚等相关情况,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渣土外排及回填车辆须全覆盖。

7、本工程中如涉及到使用甲方库存物资时,中标单位负责将库存物资运至施工现场;负责将剩余材料运送到大连市主城区甲方指定地点(含材料落地),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办理完成开工报告后,方可领取甲供材料并现场签单,签字后物资的保管权归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前丢失损坏的由中标单位照价赔偿,拒不赔偿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9、中标单位配合甲方办理废旧物资报废自行找地点存放,待办理完报废手续后统一清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0、投标人具备与大连市城建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大连交通集团、街道办事处、电业局、自来水、煤(燃)气公司、网络通讯单位、军事单位、相关物业单位等部门(单位)的协调能力,所发生的事项由投标人负责办理,除市政、交警、绿化等政府机关收费项目外的其他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另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DDNEB-X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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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D11-3 本溪热电分公司物资库建设及厂区地面塌陷处硬化改造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工程 EPC 总承包方式。新建一座混凝土基础、钢结构库房(长 60m*宽 25m*高 12m),库房安装 10 吨单梁起重机一台;对公司生产、生活垃圾存放地后侧空地及厂内其他部分地面凹陷、沉降及塌陷地面进行填补并进行硬化处理,处理凹陷地面约 5500㎡。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货(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备案及相关手续办理含费用。(设计、特种设备可以分包)

备注: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得影响工程开工建设。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07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 10 月 31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时间顺延。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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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4 大连发电公司

2026 年 1 号锅炉空预器检修、燃烧系统设备检修等外委招标文件

一、锅炉部分:

1.2026 年 1 号锅炉空预器系统检修;固定总价。

2.2026 年 1 号锅炉燃烧器系统检修;固定总价。

3.大连发电公司2026 年 1 号锅炉受热面防磨防爆改造;固定总价。

4.2026 年 1 号炉尾部烟道等部位清灰;固定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二、除灰部分:

5.2026 年 1 号锅炉废水零排干燥塔检修;固定总价。

6.2026 年 1 号锅炉气力输灰系统检修;固定总价。 7.2026 年 1 号锅炉捞渣机设备检修;固定总价。 8.2026 年 1 号锅炉捞渣机链条升级改造铸石板铺设施工;固定总价。

三、电气部分:

9.2026 年 1 号机组电气设备检修工程;固定总价。

1)1 号发电机系统及附属系统检修;

2)1 号机组 6kV 变压器、断路器、电缆检修、配合高压试验;

3)0.4kV 低压电动机解体大修;

4)1 号机组 0.4kV 母线段检修;

5)1 号机组电动执行器拆接线、检修、消缺、配合调试;

6)6kV 高压电动机解体大修。

四、汽机部分:

10.2026 年 1 号机组汽机设备检修。固定总价。

1)1 号机组 2 台 J400.00Z 型主机润滑油冷油器检修;

2)1 号机组 2 台 NT250S B-10 型水-水交换器解体、清扫、胶条更换、回装;

3)1 台高压主汽门解体、清扫、回装(不含阀门研修);

4)1 台中压调速汽门解体、清扫、回装(不含阀门研修);

5)1 号机组修后汽机 12.6 米平台地面清扫、打蜡;

五、公共部分:

11.大连发电公司2026 年 1 号机组给煤机、风机检修及金属打磨等辅助检修:固定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负责提供力工、技工、焊工到招标方现场进行给煤机、风机检修及金属打磨等配合性检修工作。计划使用力工 600 工日,技工 300 工日,高压焊工 30工日,低压焊工 60 工日。

注:以上所有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锅炉部分:

2026 年 1 号机组锅炉设备检修计划工期:

1)2026 年 1 号锅炉空预器系统检修;

1 号机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9 月 4日,工期 25 天。

2)2026 年 1 号锅炉燃烧器系统检修;

1 号机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9 月 4日,工期 25 天。

3)大连发电公司  2026 年 1 号锅炉受热面防磨防爆改造; 1 号机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9 月 4日,工期 25 天。

4)2026 年 1 号炉尾部烟道等部位清灰; 1 号机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9 月 4日,工期 25 天。

二、除灰部分:

5)2026 年 1 号锅炉废水零排干燥塔系 统检修;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9 月4 日,工期 25 天。

6)2026 年 1 号锅炉气力输灰系统检修;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 9 月4 日,工期 25 天。

7)2026 年 1 号锅炉捞渣机设备检修;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9 月4 日,工期25 天。8)2026 年 1 号锅炉捞渣机链条升级改造铸石板铺设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4 日,工期 25 天。

9)2026 年 1 号机组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工期:

1 号机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9 月 4日,工期 25 天。

四、汽机部分:

10)2026 年 1 号机组汽机设备检修计划工期:

1 号机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9 月 4日,工期 15 天。

五、公共部分:

11)大连发电公司 2026 年 1 号机组给煤机、风机检修及金属打磨等辅助检修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31 日。

具体开工日期依据招标方检修实际情况确定,可能提前或延后,投标方需提供足够人员满足招标方检修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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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5 燕山湖发电公司二网平衡数字化改造升级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1.负责 71 台物联网平衡阀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数据采集.投标人应就管网情况进行自行勘探、建模分析水力工况,出水力计算报表,对物联网平衡阀进行选型。

2.控制系统根据燕山湖调度,在不同时段,设定的室温,并保持室温在设定的范围内,支持回温一致平衡法和分时分区控制策略。系统应为开放接口,具备接入现有调试系统的条件。

3.系统展现二网平衡改造项目的整体情况,含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平均回水温度等;以小区、大楼、单元等维度展示设备使用情况,包括物联网阀门开度,各换热站温度、面积,热耗、电耗等信息,支持地图模式浏览查看设备位置;可管理二网平衡调控策略信息,支持回温一致平衡法和分时分区控制策略;可对二网平衡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设备运行曲线、历史数据及控制数据。能够根据选定二网平衡调控策略实现一键平衡功能。通过该功能,可快速实现管网的水力平衡,减少人工调节的繁琐和误差,提高调节效率,确保各区域供热的稳定性和均匀性。拟定安装区域:实验中学、柳城高中、县一中和工业园区。

4.负责 100 台室温采集器供货、安装、调试及数据采集,上述情形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5.以上小区质保期内运行调整及业务范围内的用户投诉处理。

6.拆除后的废旧物资,按照招标方指定地点集中搬运。

注:投标人负责和朝阳县城建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供电局、自来水、煤气公司、网络通讯单位、军事单位、相关物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负责与招标方现有调度指挥系统进行数据联接及功能研发应用;负责项目后期评审、结题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事项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办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另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相关用户发生破坏及淹损等损失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完所需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含运输时间。

计划施工工期:两个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 11 月 15 日(调试完成)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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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6 清河发电公司机组供氢方式改造招标文件

一、供货范围: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负责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土建材料;

2.负责购置一套自动化气瓶运输系统;

3.负责购置新氢瓶供氢站所需的全部消防、起重设备设施。

4.负责购置新氢瓶供氢站所需的气瓶集装格、汇流排、管路、阀门、仪表、表计、电缆、电气设备、控制装置、配电装置、DCS 卡件、监控设备等全部设备设施。

二、施工部分:

1.负责按无人值守等级设计新氢瓶供氢站,负责工程设计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察复核,并根据施工图设计需要增加的勘察及测量工作;负责工程开工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新氢瓶供氢站及配套设备设施厂房的全部设计,包含消防、暖通专项设计)。

2.负责拆除清河发电公司现有两套电解槽、六台储氢罐及其配套设备设施;

3.将现有氨区厂房、罐区改造为满瓶间、空瓶间、汇流排间、控制装置电子间等(土建);

4.建设一套气瓶装卸区至满瓶间、空瓶间自动化集装格气瓶运输系统;

5.安装合适的起吊装置,包括配电、滑线、防爆电机等附件,施工时需设置临时汇流排和氢气集装格,保障运行机组的供氢需要。

6.负责满瓶间、空瓶间、汇流排间、氮气间之间全部的气体管路铺设、阀门安装等;

7.负责安装氢瓶装卸系统要求的控制装置(PLC)及就地电控柜,电磁阀箱,以实现供氢系统的运行的连锁控制要求;

8.负责安装氢瓶供氢站控制系统运行中安全监视 和运行所必须的所有仪表、检测元件(包括传感器)等;

9.负责新氢站供氢系统在 1 号机组辅控网实现

DCS 远程集中监控,并负责施工、组态、画面制作等。

10.负责新氢瓶供氢站的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安装,并连接至场内消防集中控制系统。

11.负责消防第三方自主验收及新氢瓶供氢站防雷接地检测。本项目其他涉及地方政府、机构备案或履行审批等类手续均由投标方负责。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清河发电公司:

供货期限:2026 年07 月 10 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计划施工工期:2026年 07 月 20 日-2026年 10 月30 日。(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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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7 能源科技公司给水泵汽轮机冗余伺服设备采购及施工

 

 

 

供货范围:冗余伺服油动机、双伺服阀油路集成模块、双伺服阀、两位六通阀、两个 LVDT、蓄能器及系统管道阀门等相关附属设备材料。

施工范围:对现场原有给水泵汽轮机油动机装置及其相关管路附件进行拆除,对以上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安装施工。负责 MEH、METS 系统的组态及系统联调。固定总价

注:以上所有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0 日内完成给水泵汽轮机冗余伺服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含运输时间。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

期 2026 年 10 月 2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机组检修安排确定,可能提前或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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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置期内,且不属于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D11-1.泰山热电公司、阜新发电公司火车入厂煤自动取样机改造

1.投标人或拟分包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拟分包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2

 

 

 

 

 

 

 

 

D11-2.大发能源分公司红凌路支线一次管网改造项目

I 标段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GB2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 DN800 及以上直埋供热管网施工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同时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约法五条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件,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5.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市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下发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员 C 证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3

 

 

 

 

 

 

 

D11-3.本溪热电分公司物资库建设及厂区地面塌陷处硬化改造

1.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4.联合体或分包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维护修理),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

5.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件,提供证书扫描件;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8.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市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下发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员 C 证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4

D11-4.大连发电公司 2026 年 1 号锅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炉空预器检修、燃烧系统设备检修等外委

2.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单台 3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受热面、空预器、燃烧器检修任意 1 项均可),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件,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5.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市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下发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员 C 证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5

 

 

 

 

D11-5.燕山湖发电公司二网平衡数字化改造升级工程

EPC 总承包

1.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供热二网平衡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6

 

 

 

 

 

 

D11-6.清河发电公司机组供氢方式改造

1.本项目设计允许分包;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或拟分包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 GC2 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近 5 年内(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应答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件,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7.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市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下发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员 C 证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7

D11-7.能源科技公司给水泵汽轮机冗余伺服设备采购及施工

1.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或拟分包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类似产品供货或改造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4.施工单位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06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6 年 06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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