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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液氨区域化框架采购】资审公告

   日期:2022-08-25     浏览:0    

北方联合电力 2023-2025年度

液氨区域化框架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36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方联合电力 2023-2025年度液氨区域化框架采购资格预审项目已经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 决策机构审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 (以下简称北方公司)为中国华能集团的区域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及蒙西电网的主力发电公司之一,总装机容量2042.4万千瓦,公司业务涵盖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热力生产供应、煤炭产销等多个领域。其中公司所属17家火电厂总装机容量为1852万千瓦。年耗脱硝液氨25500多吨(具体所属电厂及厂址、消耗量见区域划分表),拟采用公开资格预审后,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框架采购。

液氨属于危化品,公安机关原则上要求就近采购和供应,对生产、使用以及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监管要求严格,因此拟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分区域选定供应商的方式,进行框架采购。

2.2合格供应商的权利与有效期

2.2.1合格供应商的权利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北方公司所属企业液氨区域化框架采购谈判,采购人将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就北方公司所属企业所需液氨框架采购事宜开展谈判磋商。

2.2.2资格预审有效期

具体有效期为3年(自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有关电厂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将进行液氨改尿素工作,改造完成后自动终止液氨采购)

2.2.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通用条件

3.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3.4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

3.5 申请人不得处于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申请人不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资格专项条件

3.7申请人为液氨物资生产企业,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为运输企业,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化品运输,包含申请供应物资内容),同时运输企业需与生产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或有本企业该类物资的储存设施(提供土地或有关消防或环保验收等有关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且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行使证);

申请人所在集团公司有生产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集团公司出具的产销分工说明或与其同一集团公司内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可视同生产企业。

3.8申请人需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液氨的供货合同业绩(附相关合同或发票关键影印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26日9:00起至2022年9月 9日17:00止。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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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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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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