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项目厨余垃圾处理站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05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常熟项目厨余垃圾处理站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 模: 设计处理厨余垃圾100吨/日,餐厨垃圾100吨/日。本项目主要工作:常熟厨余处理站的餐厨垃圾收运、预处理系统、好氧堆肥系统、除臭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营维护等。餐厨垃圾处理年处理总量不低于6万吨,餐厨垃圾收运收运能力不低于100吨/日。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2.3 标段划分: 常熟项目厨余垃圾处理站运营项目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常熟市常福街道压路机村
2.5 服 务 期: 3年,具体时间以正式签订合同和发包人通知正式运营开始时间为准。乙方中标后,须根据甲方要求,先行配合甲方进行调试和试运工作。
投标人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掌握设备系统状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一项从事厨余垃圾或污水处理运营维护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运营维护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签字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为无效业绩;
(3)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