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 机炉检修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81)
兴安热电 机炉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兴安热电 位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建设有3×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2号机组2006年11月投产,3号炉2011年2月投产。公司主要承担采暖任务,在供热尖寒期三台炉全部投运,供热初、末期两台炉运行,非采暖季机组全部停运,本次拟对机炉检修维护服务工作进行外委。
2.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热电 。
2.3服务期: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
投标方在机组非采暖期需至少提供30名现场服务人员;在机组采暖期需至少提供20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招标方锅炉、汽机专业检修维护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至少3份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且合同内容包含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机或主要辅机检修或维护服务合同业绩。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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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