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公乌素煤矿《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2.1项目概况:公乌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于乌海市海南区管 理。属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区为一不规则多边形,东西最宽约 2.3km,南北 最长约7.6km,面积 14.7566km2 。矿井于1978年建井,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270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共划分两个采区,分别为01和02采区。矿井目前开采煤层为7#、9#、12#及16#煤层,9#、12#及16#煤层赋存稳定,7#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只在02采区开采,煤层倾角介于12°~25°。9#煤为中厚煤层,12#煤为薄煤层,为综采一次采全高;16#煤为厚煤层,采用综放开采,矿井目前仅开采16#煤层。
随着公乌素煤矿退出保护区及采矿证办理,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需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将编制完成的上述三项报告、方案提交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初审通过后,按自治区国土部门相关要求完成相关评审、备案、公示。
2.1.2招标范围:
1)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及公乌素煤矿储量现状编制《公乌素煤矿储量核实报告》;
2)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及公乌素煤矿开采现状及计划编制《开发利用方案》;
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乌素煤矿地质环境治理现状及开采计划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4)将编制完成的上述三项报告、方案提交乌海市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初审通过后,按自治区国土部门相关要求完成相关评审、备案、公示。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等级(满足下述任意一种情况均可):
A:同时具备勘查甲级和设计甲级;
B: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量核实报告编制(或矿山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