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11炉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2.2 项目规模: 350MW 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5天,预计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3日, 具体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施工总承包 -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11 炉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 (CHDTDZ108/17-SG-00401): 计 划 对 #11 炉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中心筒密封、三项密封的检查更换、空预器本体检查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11炉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空气预热器整机供货合同业绩,同时提供2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到2025-06-06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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