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兰州热电公司厂大门至西厂界主干道沥青路面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热公司厂大门至西厂界主干道是汽车煤、拉运灰渣及石膏等重型运载车辆在厂区通行的唯一道路。目前存在结构缺陷路基处理不达标:建设初期未按重载标准施工,仅在基建路面浇筑30cm混凝土,导致路基承载力不足;路面损毁情况:主干道已出现大面积纵向裂缝及混凝土板面破裂,多区域路基下沉的情况。继续投入使用会引发次生危害:雨水通过裂缝及路缘间隙侵蚀路基,形成下沉恶性循环;持续的路基塌陷可能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因此为消除重载车辆通行安全隐患,保障物流运输安全,重建符合重载标准的路基结构,延长道路使用寿命;通过沥青路面改造实现厂区环境整洁,提升企业形象拓宽道路至合理宽度,确保双向重载车辆安全通行。改造方案实施后,将有效提升道路荷载能力,改善厂区交通环境,实现文明生产与企业形象的双重提升。
2.2 施工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窦家营村10号。
2.3招标内容:对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现有照明设施及管线改移、地表范围内绿化植被移植;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路缘石及排水设施、扩宽原道路的路基范围;完成660m主干道新建工程:底基层材料选用级配碎石垫层、路基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层(掺水泥6%)、沥青路面面层由60mm厚中粒式底面层和40mm厚改性细粒式上面层构成,粘层采用PC-3型乳化石油沥青,透层采用PC-2型乳化石油沥青;恢复提升改造地面绿化、雨水管道及检查井、路灯电缆管线、交通标志牌及标识标线。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25年7月0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共计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必须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华能兰州热电公司反违章积分制度》、《华能兰州热电公司两票三制》中的规定,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策划、实施工作,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及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问题整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提供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道路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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